发布日期:2025-12-05 21:10 点击次数:72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0日讯 春风动力(603129.SH)昨日晚间披露公告,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2025年第56次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电动两轮车行业竞争格局、公司技术优劣势、产品定位、成本优劣势、主要目标客户及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等,说明本次电动两轮车募投项目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相关效益测算是否审慎,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春风动力10月22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17,876.3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中证鹏元担任评级机构,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本次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散户配资,保荐代表人杨俊浩、汪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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